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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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产品特点

凡具有腐蚀性、自燃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均属危险品。

2.商品归类及税率范围

危险化学品确认需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内海关商品编码确定

3.监管证件

商检局需提供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两用物项许可证

【注意】

危险化学品无论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均须依法向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其中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货物的还应向产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产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

【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关于印发《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0年)的公告

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商务部令2006年第7号 公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