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限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公告〔2013〕46号):
(1)禁止进境物品:
①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②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③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④各种烈性毒药;
⑤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⑥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⑦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2)禁止出境物品:
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③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3)限制进境物品:
①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②烟、酒;
③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④国家货币;
⑤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4)限制出境物品:
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
【说明】
1.禁止进出境物品系指政府为保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卫生等方面的利益,以法律、法规明令不准进境或出境的物品。
2.限制进出境物品系指按照国家规定限值限量进出境或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出境的物品。
【相关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0号(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 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 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2号 关于增列禁止向朝鲜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公告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关总署 国防科工局公告2018年第36号(增列禁止向朝鲜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